PFC导读:据商务部消息,4月1日,土耳其经济部对华光伏组件反倾销案做出终裁决定,认为中国进口涉案产品存在倾销,并对土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决定自即日起对中国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
早在2016年7月1日,土耳其经济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全国数十家企业涉案,涉及出口2.6亿美元。
尽管光伏电池生产商已缴纳了进口税,但土耳其仍然对光伏组件发起了反倾销调查。本次调查于2017年2月完成,根据调查委员会向经济部的报告显示,中国进口组件倾销率达到了27%。
这些企业包括:
韩华集团(青岛) |
浙江晶科太阳能 |
正泰太阳能(浙江) |
比亚迪(商洛)工业 |
阿特斯太阳能(常熟) |
阿特斯太阳能(洛阳) |
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中电电气(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 |
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 |
天合光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
海南英利新能源公司 |
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 |
合肥中南光电有限公司 |
江苏赛拉弗光伏系统有限公司 |
浙江宝利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江苏) |
除上述名单之列的企业,其他所有在中国设立工厂的光伏电池板生产商,并且在调查中没有做出回应的企业,都将按照25美元/米²的标准缴纳反倾销税。
中国向WTO提出申诉:
反对欧盟对中国的反倾销政策
世界贸易组织(WTO)正调查欧盟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政策是否违反了国际贸易规则。
该匿名的知情人士表示,中国指称欧盟将中国作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对待,在反倾销计算中采用较高的价格和成本,违反了WTO规则。决定将启动数年的诉讼程序,可能做出不利于布鲁塞尔的判决。欧盟动用高额的反倾销关税,来保护区域内的产业免受中国廉价产品涌入的冲击。
欧盟之前驳斥中国的争端“没有必要”和“显然过早”,因为欧盟委员会已经在考虑立法,以消除歧视性的反倾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