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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东营市环保局召开全市石油炼制行业废气异味污染限期治理工作会议,东营将对全市17家石油炼制企业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对生产过程中废气排放污染源、污水收集处理装置等产生的废气异味污染进行治理,要求所有工序产生的废气须收集处理,实现厂界恶臭污染物排放达标。
据了解,石油炼制企业限期治理完成时间为2012年12月20日前。这17家企业为: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正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东方华龙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东营齐润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垦利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石大胜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垦利分公司、利津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利津县广源沥青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海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神驰化工有限公司、山东万通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石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华联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中海石油东营石化有限公司、东营市海科瑞林化工有限公司、东营市亚通石化有限公司、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石油化工总厂。
记者从东营市环保局获悉,对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的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市民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可拨打12369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