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FC导读:宜昌贝因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贝因美”)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缺陷,存放不合格包装未明示信息,已由湖北省食药监局责令整改。
8月7日下午,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了《宜昌贝因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情况》的函告。该函告表示,宜昌贝因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贝因美”)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缺陷,已由湖北省食药监局责令整改。
国家食药监总局在函告中称,2017年6月26日—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工作组对宜昌贝因美公司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条件保持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了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
检查中发现,该公司车间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包装材料退库被拒绝后,放于车间不合格品库区,但未建立标识卡标明相关信息。
这一情况不符合国标条款关于在贮存期间应按照不同原料和包装材料的特点分区存放,并建立标识,标明相关信息和质量状态的要求。
此外,该公司未执行企业内部文件《产品留样及留样室管理规范》关于每周记录留样室温湿度的要求。
工作组在检查2015年9月—2017年6月的留样室温湿度记录时,发现20170118-20170208(20天)等多个时间段未按要求进行温湿度记录。不符合《细则》中“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关于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持续改进的要求。
国家食药监总局表示,检查情况已反馈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北省食药监局已经要求宜昌贝因美整改。根据公开的资料,宜昌贝因美是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也是贝因美奶粉的生产基地之一。
(来源:法制晚报)